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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结完账又接到催费单子雷山一女子遭遇"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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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9-02 08:56:1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记者 刘仙)今年5月3日,家住雷山县西江镇的杨文宁带着妻子到雷山县医院住院分娩,但没有想到他到县医院农合办结完账后,院方又拿出一张395元治疗费的单子让他去缴费。杨文宁非常不解,质疑自己遭遇乱收费。

 

    住院分娩 质疑遭乱收费

 

    杨文宁介绍说,今年5月3日,他将要分娩的爱人从西江卫生院转入了条件相对较好的雷山县医院妇产科。入院时,交纳了500元押金。

 

    次日早上8点半,妇产科护士长要求杨文宁到挂号台交钱买药给其妻输液,杨文宁不解为何已交了押金,还另掏钱?护士长语出惊人:这是医院的规定,不交就别想让病人活命……
“听了这话我吓了一跳,我晓得和她无法论理,只得按照吩咐去办了。”杨文宁说。

 

    5月5日中午,护士抱杨文宁妻子刚产下的婴儿去洗澡,要求杨文宁交20元“辛苦费”。杨文宁虽然不愿,但还是交了。孩子洗澡完毕,他便要求护士出具发票。“这是我们医院的规定,交20元还要发票,真是小气鬼,神精病……”对方反辱相讥。

 

    5月5日下午,杨文宁到农合办结账,农合办退还了他500元的押金,然后什么费用也未产生。但当他回到医院妇产科时,护士长开出了一张治疗费为395元的单子,要求他到挂号处缴纳。

 

    杨文宁对此提出了异议:费用在农合办结完了,为什么还要交?

 

    “带老婆来医院接生孩子,不想出一点钱吗,那干嘛不在家生呢?”对方的回答仍很不友善。

 

    杨文宁一时语塞,只得交钱。事后拿着医院出具的治疗费票据到农合办请求报销,但遭到了拒绝:这些费用已超出了报销范围。

 

    卫生局:这其中有些误会

 

    近日,记者到雷山县医院和县卫生局采访,对杨文宁反映的收费情况一一进行了核实。

 

    交了押金还另外掏钱买药的问题,雷山县卫生局李局长的解释是,另交费买药,可能产妇家属在婴儿出生前要求输液,这要另外付费。“当然,这样的项目是自愿的,可能是我们的医务人员没有向杨文宁解释清楚”。

 

    洗澡收取的20元“辛苦费”,卫生局一位副局长作了这样的解释:婴儿出生时必须洗澡,所以收20元钱是合理的。

 

    医院收取了395元治疗费的问题,卫生局和医院的解释大体一致:该项费用是输液等产生的,均需另外付费。但是杨文宁对此百思不得其解,他说几天来用于输液的药钱全是自己掏的,治疗费怎么会虚高到395元呢?

 

    “有些问题,医方没有给产妇及其亲属交代清楚,这其中,还是存在一些误会。”李局长说。

 

    此外,卫生局还就杨文宁关于医务人员态度恶劣的反映也一并作了解释:态度不好的情况可能存在,但不会像杨文宁说的那么严重。

 

    县医院承认多收了445元

 

    2010年7月5日,雷山县医院就杨文宁反映的情况向雷山县卫生局递交了一份情况汇报材料。

 

    医院方在材料中认可多收了杨文宁家445元的费用。这些费用分别由以下五个项目组成:

 

    脐带处理费5元;电费:应收三天,每天5元,共计15元,实际上收取了4天的,每天10元,计40元,多收了25元;治疗费,经查多收了395元。但汇报材料中解释说这项费用妇产科医护人员已口头征求产妇及其家属同意。

 

    此外还有住院费和陪床费,其中住院费多收了10元,陪床费多收了10元。医院对多收这两项费用的解释是:实际住院4天,与发票所开3天不符。

 

    “这些费用实际上是产生了的,不能理解为乱收费意义上的多收,况且还没有超过物价许可的范围。”不过,这位局长承认,医院在报销范围之外另外收费不符合卫生部门的限价规定。

 

    在对此事进行处理时候,雷山县医院决定退还上述多收的费用,并给杨文宁家报销1人因此事往返西江雷山3次到医院和卫生局的交通费用。“对这个事我们是很重视的,还上门的退钱和道歉,但是,杨文宁却不愿接受。”雷山县医院负责人说。

 

    “我不是为了那几块钱,我是觉得医院的做法太不对,我要让更多的人不去上这个当。”杨文宁说,他表示一定将雷山县医院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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