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徐国雄 记者 刘仙)近日,消费者周某到黄平县城一商店购买了一件茅台酒,但拿去鉴定只有一瓶是真的,为此烦心不已。不过,商店方为此付出了代价,假茅台酒被没收不说,还被罚了5500元。
据介绍,8月29日,周某在黄平县城康平路一商店以每瓶780元价格购买了12瓶53度的茅台酒,在饮用半瓶后感到口感不对,遂向黄平县工商局投诉,要求对该酒进行鉴定并查处。
黄平县工商局接到举报后展开了调查。店主交代说,周某订购一件茅台酒,自己当时只有几瓶,其它都是从别人手里购进后拼凑成一件的。
执法人员当即对该批茅台酒进行了暂扣,并提请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鉴定。经鉴定,这12瓶茅台酒只有1瓶属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其余均为假货。
在鉴定的基础上,黄平县工商局依法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责令商家退还消费者周某购货款9360元,赔偿损失4000元。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