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黔鲁两地联手讨回农民工“救命”钱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0-08-22 10:21:03  来源:劳动时报  

  

    据劳动时报讯 “非常感谢县总工会对我的帮助,使我的工伤纠纷一案得到解决,维护了我们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近日,岑巩县思阳镇岑丰村农民工杨明华感激万分地说。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远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务工引发的工伤纠纷,竟然在县总工会和县劳动部门的合力帮助下,拿到了应有的工伤补偿。

   

    今年6月19日,农民工杨明华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某木业有限公司工作时,左脚不慎被开水烫伤,被厂方送进一家医院进行救治。住院一月后,其伤口未愈厂方就以治愈为由,不再为杨明华付医疗费用。10余天后,回厂修养的杨明华伤口持续恶化,但在多次与厂方交涉未果的情况下,7月27日,他只得打电话向岑巩县总工会求援。接到求援电话后,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肖吉国高度重视,并作了指示,及时与县劳动部门协调,迅速组织人员前往案发地为农民工杨明华维权。

   

    在黔东南州总工会与临沂市总工会取得联系后,7月30日,负责此案协调工作的县总工会副主席龚才发等人与临沂市总工会、兰山区总工会相关人员达成共识:一是要求兰山区劳动监察大队在7月31日前将杨明华受伤原因调查清楚;二是要求立即组织人员依法快速处理,确保受伤农民工伤情得到及时救治,保护受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7月31日,在临沂市工伤事故处理组的帮助下,在指定医院对伤者杨明华进行了伤型鉴定。8月1日,该县协调人员赶赴兰山区义堂镇召集厂方负责人以及伤者家属进行协调。经双方协商,达成由厂方一次性对杨明华工伤补偿4.2万元协议,此件工伤纠纷才得以圆满解决。日前,返乡接受治疗的杨明华已康复出院。

 

                                            (杨光焕)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从江督导易燃易爆场所
下一篇:单亲母亲靠摆地摊供养两女成大学生(组图)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