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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工人作业时石头砸断右胫骨雇主赔偿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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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7-30 09:20:4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王华传 记者 刘仙)近日,凯里市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避免了双方当事人可能引起的再次诉讼,减少了双方当事人不必要的诉累,使该案取得了案结事好的效果。

 

    据悉,原告吴治美以被告陈志锋雇佣的工人于2009年9月14日在用挖掘机作业时刨滚一块石头砸断了自己的右胫骨和腓骨,事故发生后被告虽将原告送到凯里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但住院期间被告仅支付了医疗费,对误工费、护理费及今后治疗费不予支付,于是,被告一气之下把向凯里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被告赔偿其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19180元。并提出由于原告刚从医院出院,无法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待出院满六个月进行伤残鉴定后再起诉被告赔偿其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

 

    受理该案后,凯里市法院为减少双方当事人不必要的诉累,承办法官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了分析,并就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解释。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接受法院的调解,并希望法院能找到一个妥善的办法一次性解决双方的纠纷,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开支。最后促成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协议,即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法、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40000元后,原告今后所产生的治疗费用由其自行承担,不再找被告麻烦。协议达成后,被告即将40000元案件款支付给了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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