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王远航 特约记者 杨文斌)锦屏县平秋镇孟寨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近日因公然张贴匿名小字报侮辱诽谤他人而被锦屏警方罚款500元;与此同时,锦屏县纪委也正对其诸多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之中。
据悉,今年5月4日,平秋镇孟寨村籍的一名党员职工老王刚获批准退休回家居住后,附近村民争相请客或上门看望,十分密切。因该党员退休职工在当地德高望重,身体硬朗,能说能做,加上今冬正值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利欲熏心的村支书王某某认为对自己的支书宝座构成威胁,惶恐不安,突起歹心,不择手段捏造大量事实和强加大量莫须有的罪名进行侮辱诽谤,以第三人称撰写打印一篇题为《揭穿王某某在孟寨村党支部搞篡党夺权的阴谋诡计》的匿名小字报,无中生有,以贬损退休职工名誉而使自己继续当选下届村支书职务为目的,于6月2日凌晨公然张贴在孟寨、凸寨两个寨子的交通要道显眼处让群众天天观看,篇幅长达1582字,捏造事实达13个之多,跨越时间从1970年至今的40多年,使受害人的人格权造成严重影响。
案发后经锦屏县平秋派出所迅速立案调查侦破,认定是村支书王某某一人所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王处以500元罚款。
诽谤他人法不容情,王某某受到警方处罚后,这位退休职工为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已于7月6日以“名誉侵权”为由向锦屏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被告人王某某向受害方赔偿名誉损失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并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
目前,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一切程序正在依法进行中。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