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黔在线讯 剑河县认真做好“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简化手续改变兑付方式,农民在网点购买下乡家电时,可由商家审核农户条件并代财政支付补贴资金,补贴申领手续由商家代为办理,做到了“即买即补”,提高了农民群众购买积极性,全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呈现强势。
2009年3月实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以来,至今年5月31日,该县已审核通过家电下乡销售网点62个,销售并已登录信息系统的家电下乡产品汽车、摩托车1093辆,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4680台(件),销售收入2355万元,补贴金额313.2万元,受益农民达5500户2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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