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王卫平 特约记者 唐光新)近日,黎平县交警大队查处一起准驾不符驾驶客车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一起客运安全隐患。
6月8日9时许,黎平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黎炉线4公里加200米路段巡逻,在对一辆载有9人的贵HA3578号中型客车进行检查时,驾车人称未携带驾驶证,执勤民警通过手机短信方式查询其驾驶证信息,发现其办理的驾驶证为B2准驾车型,属准驾不符,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予以扣押,要求驾驶人迅速将车上乘客予以转运后到县交警大队接受处理。经询问,违法嫌疑人吴某对其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贵HA3578号中型普通客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鉴于吴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车辆的违法行为,黎平县交警大队依法处以吴某罚款102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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