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王渊博 特约记者 张正特) 近日,从江一家具城因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从江大队依法对其作出了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这也是从江大队今年以来对其开出的第二张罚单。
2010年5月7日,从江大队在开展日常防火监督检查中发现,从江县富豪家具城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大队随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家俱城处罚五仟元整的罚款,并对责任人进行了教育,要求其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认真进行整改。目前,该单位责任人陈添辉已将罚款上缴,并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
下一步,大队将对此起处罚向社会做广泛宣传,以引起各单位和群众对消防安全的重视,从而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稳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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