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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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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5-06 11:29:19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李晓红 记者 刘仙)近日,凯里市信用合作联社一纸状书,把贵州省黔东南州裕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告上了法庭,经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

 

    据悉,原告是以其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一次性付清房款,但被告拒不履行交房及办证义务为由而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依照合同约定办理所购门面房产证件过户手续并承担逾期办证违约金及本案诉讼费用。办案人员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确实如原告所诉,而该案诉请系一个行为之诉,判决支持原告的请求容易,但在今后的执行中如被告拒不履行办证义务则很难执行。唯一能真正保障原告权益的方式就是:调解。

 

    为此,办案人把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处理依据作详细分析,并绘草图向双方提出门面交换调解方案的建议,双方最终对主要争议焦点初步达成共识,但在诉讼费用的承担上又发生了分歧,原告表示应由被告承担,被告则认为其已作出一定让步,诉讼费用应由原告自行承担,办案人员再次耐心地向被告作工作,分析因其违约导致诉讼且确实给原告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客观事实。

 

    最后双方当庭表示回去后将互相配合,及时按协议中所明确的内容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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