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阳时讯消息 4月27日,袭警抢夺枪支的吴某等10人,被黎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徒刑12年、11年、7年和2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0月30日,黎平县双江乡归迷村的吴某、陆某等10人骑摩托车,到达四寨村平层自然寨附近,被正在疏导交通的双江乡派出所民警拦下。得知吴某等10人中,有两人没有执照,属无证驾驶,民警示意吴等人接受检查,遭到拒绝。随后,吴某等人开始推打两民警,并将其中一民警推到河边高坎处,要将他推下20米高的河坎。该民警朝天鸣枪,吴某等6人并没有退开,陆某冲到民警面前,质问他为什么拿枪出来,随后,吴某等人要抢枪。在另一民警掩护下,鸣枪的民警想跑到四寨村求援,刚跑出10米左右又被拦下,头部遭人用扳手重击,装有5发子弹的“六·四”式手枪被抢走。当晚,在县、乡领导干部的耐心劝说下,陆某才把枪支和子弹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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