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皮鞋“偷梁换柱”买时34码回家变35码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0-03-15 10:26:5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特约记者 杨卫中)近日,大十字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偷梁换柱”的皮鞋纠纷,经大十字工商所调解后,双方握手言好,消费者对此很满意。

 

    据悉,2010年2月12日,消费者刘某在中博某鞋店想购买一双34码黑色中档鞋,价格380元。当时鞋店的营业员说“有货、请等等,我去仓库提货”。等了40分钟营业员拿着鞋子回来了,当时刘某看装鞋的盒子上印有34码,没有开盒子检查,就付钱提货离开鞋店。

 

    谁知,刘某回到家中穿此鞋时,感觉鞋子很大,就认真查看,才发现鞋底上的码数是35码。刘某不放心又拿出了盒子的码数再看,的确是用34码的纸标签张贴在35码鞋盒上,刘某认为他们此行为是故意的,是欺骗消费者。为此刘某找到经营者进行理论,但是店主不但不赔礼道歉,还恶语伤人。于是,刘某便投诉了该鞋店,希望能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

 

    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对此事进行深入的调查,确实此事存在着欺骗的行为。于是,执法人员针对此事对中博某鞋店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也给消费者进行解释,调解中鞋店认识自己的错误,最后鞋店同意调换了一双鞋,双方握手言合,此投诉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三穗全县齐动员荒山添新绿(图)
下一篇:清平北路吃烧烤啤酒里喝出了浑浊物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