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特约记者 陆书明)因与女友恋爱不成将女友杀死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3月9日被黎平警方刑事拘留。
经警方查明,现年37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家住瓮安县高坪村唐丙山自然寨。据其交待,他与其女友吴某某(家住黎平县白岩村)去年一同在浙江台州打工认识,并发展成恋爱关系。去年10月国庆长假刘某某跟随女友吴某某来到白岩村家中度假,因吴某某的家人不同意二人谈恋爱,刘某某便怀恨在心。
2009年10月8日,刘某某与吴某某到白岩村的后山玩耍,刘某某要求吴某某送其到黎平车站回浙江,被吴某某拒绝。之后,在玩耍过程中吴某某不慎跌到在地,刘某某心生杀念,将吴某某掐死后逃走。
吴某某的尸骨于今年2月16日在白岩村的后山发现。接到报警后,黎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干警及时赶到现场,经调查发现和家属的指认,死者吴某某是白岩村二组杨某某之女。根据线索吴某某的生前男友刘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27日,黎平县公安刑侦大队干警前往浙江台州作进一步的调查,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经审讯,刘某某承认杀死吴某某的犯罪事实。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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