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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国家工作人员酒后驾车报送纪检部门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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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3-02 15:51:09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王卫平 唐光新)3月2日,笔者从黎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为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力度,该县出台强硬举措,对党员、公务员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其作进一步处理,同时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随着该县加强公务用车制度建设的推进,国家工作人员中个人购买并驾驶车辆者逐渐增多,但违规驾车、特别是个别国家工作人员酒后驾车现象仍时有发生。为坚决纠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后驾车问题,黎平县纪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新措施。

 

    新举措要求要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加强联动,严格执法,对酒后驾车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全县通报。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将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通过网络、电视新闻媒体对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暴光,促使党员干部自觉严守规定,杜绝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消除社会不良影响,维护国家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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