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王承龙 记者 李丽娟)2010年1月,为积极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凯里市人民法院合理利用司法救助,圆满处理了一起群体申请执行案件,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1993年杨胜光、杨昌荣等21人先后进入原凯里页岩砖厂工作,1998年8月,该厂开始拖欠申请人工资,于是申请人在二000年向凯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两次向凯里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均因为两次仲裁裁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被凯里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二00八年在凯里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补正裁决后,凯里市人民法院经过调查:被执行人凯里市页岩砖厂成立于1992年10月,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因经营不善于二00四年最后一次年审自然歇业,所有财产已不存在,也无接管部门,无财产可供执行,没有权利义务承受人。于是凯里是人民法院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21位申请人因未能实现自己的权利于是到州、市上访,给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隐患,州、市二级党委及上级法院高度重视,要求妥善处理,凯里市人民法院经通过司法救助程序化解了这21名符合司法救助的困难申请人。最终杨昌荣等21人获得司法救助29080.65元(其中工资17435.40元,押金2880元,经济补偿6015.25元,仲裁费2100元,执行费650元),申请执行人放弃养老保险金34560元。在领取该款时,21位申请人还向凯里市人民法院赠送了锦旗一面,并承诺罢访息诉。该案为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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