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金先根 记者 李丽娟)一男子利用干扰器干扰他人对车辆进行自动上锁,然后趁机打开车门行窃。近日(2月8日),该男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千元。
据凯里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介绍,去年9月29日晚,许某某在凯里市商场街“佳惠超市”门口,利用干扰器干扰赵某某的车辆自动上锁,然后趁赵离开之后打开车门,将车内价值2.8万余元的手机、香烟等财物盗走。
案发后,警方已追缴回部分赃物。虽然被告人许某某系累犯,但考虑到在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基本退清了违法所得,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并对其使用的干扰器一个予以没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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