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州交警支队宣传工作突出荣获集体三等功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0-02-09 09:33:1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特约记者 唐光新)2009年以来,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认真搞好公安新闻宣传工作,成绩突出,近日,被州公安局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2009年,州交警支队领导十分重视公安新闻宣传工作,该支队制定了《2009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的公安新闻宣传领导小组,确保了支队公安新闻宣传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一年来,该支队进一步加强与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加大对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力度,形成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还动员民警向各级主流媒体写稿投稿,提高宣传上稿率,促进支队宣传工作的整体发展。

 

    2009年,全州交警系统共有1751篇(条)稿件被各种媒体使用,其中:《人民公安报》27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5篇、《道路交通管理杂志》2篇、《今日信息报》9篇、《贵州日报》9篇、《交警时报》6篇、《贵州人民广播电台》10篇、《贵州都市报》7篇、《贵州商报》5篇、《贵阳晚报》5篇、《法制生活报》43篇、《劳动时报》28篇、《贵州民族报》7篇、《经济信息时报》6篇、《贵州政协报》2篇、《黔东南日报》185篇、《黔东南公安》250篇,中国交通安全信息网150篇、黔东南信息港50篇、各县电视台使用稿件945条。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凯里供电局姚瑶作品获全国电力职工文学大赛二等奖
下一篇:请朋友帮“增驾照”台江交警慧眼识破终被罚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