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李文井)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台江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两节”期间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工作。
首先,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安监、教育、公安、广电、消防大队、各乡镇乡镇长和交通系统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加强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并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各自管块工作进行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最后,加强工作督查。抽调县委督查室、监察局、安监局、交通局、公安局、消防队、交警队等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三个督查工作小组,定期深入到各乡镇开展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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