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快报消息 “法律援助解民难,民心工程暖人心。”走进融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一面面锦旗映入眼帘。该中心近年来以实现应援尽援,让社会弱势群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法律援助服务。
贵州省从江县的王生烈、韦生林、韦新桥2009年6月一起到融安县板榄镇沙江村,帮该村杨老板砍运杉木。当时他们与老板签订了合同,合同中写明工程完成老板就付清工钱。
11月工程完工后,王生烈等人多次找杨老板结工钱,老板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为此3人来到融安县法援中心板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求援,该中心指派工作人员王恩益深入沙江村找杨老板了解情况后,组织当事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并达成协议。杨老板立即支付王生烈等3人工钱2000元;签订协议之日起10天内把所欠的剩余工钱10000元送到贵州省从江县。
(韦祖祠 丁利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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