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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擅自发布广告岑巩一商家领到千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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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1-15 10:37:2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徐国雄 记者 刘仙)近日,岑巩县九天家私城未经工商部门审批,擅自发布广告,被岑巩县工商部门处以了1千元的罚款,违法广告牌被责令予以拆除。

 

    工商部门查实,当事人九天家私城邓某于2009年12月25日,在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未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的情况下,擅自制作40余平方米的户外广告牌在其所经营门面的外墙发布,并印制大量广告传单向过往行人散发。在其广告的显著位置印注“倾力打造中国家具行业第一诚信服务品牌”字样,擅自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误导消费者,扰乱了广告市场秩序。

 

    岑巩县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违法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处以1000元人民币罚款,拆除违法户外广告牌,收缴其全部印刷品广告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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