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特约记者 唐光新) 素有酒乡之称的黔东南,从5月1日开始将从严整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悉,3月25日,黔东南州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发布20万份通告张贴在村寨、车站、社区。通告规定:
凡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除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外,一律强制学习法律知识一个月,考试合格者才能领取驾驶证。
一年之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凡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说情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国家公务员、干部职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从重处罚并给予纪律处分。
法院、检察院、安全局的政法干警(包括政法系统工勤人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参照公安部“五条禁令”执行。
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后,一律在州内新闻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