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记者 李丽娟) 近日,剑河县法院的王志恒在“全省百名优秀法官”预选中,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走访了县人大、纪委及征求意见,决定推选他为全省优秀法官候选人。
王志恒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公正执法,敬业爱岗,清正廉洁,默默奉献,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09年截1月至9月,他负责办理的85件民事案件,已审结78件,其中调解结案48件,撤诉结案20件,调撤率为87%,无一缠诉上访案件。在司法实践中,他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这一司法理念,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办理每一件案件时,都优先考虑是否适应调解程序,宁愿花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作双方的调解工作,使案件的审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王志恒同志作为一名普通法官,他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无比热爱,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公正、廉明、高效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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