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近日,凯里市法院就某警官学院学生江某某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江某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罚金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8月29日晚11时许,22岁的某警官学院在校学生江某某在凯里城区某影院看电影时,在包房内对一卖淫女实施抢劫,抢得现金约1000元、手机一部、手提包一个,并将卖淫女的手划伤。卖淫女遭抢后奋力反抗,夺回自己的手提包并大声呼救,喊声引来了保安,将江某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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