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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有“一挑柴”文盲老汉锁定肇事车有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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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1-07 09:40:5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特约记者 唐光新)11月5日下午,一老汉为便捷搭乘一辆“摩的”,但“摩的”在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之夭夭。由于老汉不读书,识字不多,特别符号更是认不出,但老汉认准车子号牌有像一挑柴的符号(“H”)(当地苗族挑柴法),其中尾数是17,交警通过在车辆资料数据库进行排查过和走访群众,很快锁定嫌疑人,并将其查获。

 

    11月5日下午17时30分,从江县高增乡托里村二组60岁的老汉兰光全,搭乘一辆“摩的”在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兰老汉腿部爱轻微伤。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哄骗老人说是去买药帮其包扎后逃之夭夭。兰老汉到从江县交警大队陈述时只记得肇事车辆是一辆黑色摩托车,由于不读书、不识字,只知道车子号牌有一个像挑柴的符号(H),尾数17,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了。从江县交警大队根据兰老汉提供的线索一方面在车辆资料数据库进行排查,一方面派员走访群众,很快锁定嫌疑人,并将其查获。

 

    经查,肇事司机杨某(男,现年33岁,系从江县高增乡民主村一组村民,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11月5日15时许,杨某驾驶贵HE6417号二轮摩托车(从事摩的营运),搭乘兰老汉从高增乡往县城方向行驶,当行至坪从线257KM处时,因操作不当侧翻,车辆击压兰老汉腿部致轻微伤。肇事后杨某不顾伤者安危,哄骗老人离开现场,所幸的是老汉虽没文化,但记住了“挑柴”(车辆号牌的字母H)字符。根据兰老汉的陈述和走访的线索,民警陆方毅、协勤吴园昆、杨昌福、杨乐等一行一路追踪至高增乡民主村,在村民委的积极配合下迅速将杨某带回大队审查。

 

    杨某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和肇事的行为供认不讳,并按照事故赔偿有关规定赔付给了受害人,从江县交警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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