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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拖车5天还说不是扣车高速路政做法引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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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8-27 11:03:4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记者 刘仙)今年8月7日,三穗县某汽车修理厂的拖车上玉凯高速青溪路段救助一故障车。事后,玉凯高速公路三穗路政中队在未出具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该拖车暂扣了5天,结果引发争议。

 

    据介绍,今年8月7日下午5时许,黎平县林业局一辆森林防火专用猎豹车(以下简称“故障车”)行至玉凯高速公路青溪路段时发生机械故障,不能行走。为此,驾驶员便致电三穗高速路政求助。

 

    由于路政救援车因故迟迟未到,故障车人员便向三穗县林业局求助。该局立即在当地一修理厂联系了一辆车牌号为贵HA1781的拖车,赶赴青溪对故障车实施救援,尽管救援成功了,但最终的结果却很不愉快。

 

    原来,此举很快被玉凯高速公路三穗路政中队发现,上述拖车下高速行至320国道三穗六寨沟路段时,被该中队的人员拦截。在处理中,三穗路政中队在没有开具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拖车扣下,一扣就是5天。“三穗高速路政中队作为执法单位,扣车不给手续,太不像话了!”贵HA1781拖车的驾驶员愤愤不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贵州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高等级公路执法人员不得有“扣留车辆、证照不开具暂扣凭据或不按规定处理”等行为。既然如此,那三穗中队为何要“违规”操作呢?

 

    带着这个问题,记者对三穗高速路政中队负责人进行了采访。该负责人说,路政中队的行为不是扣车行为,而是在对贵HA1781拖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根据《贵州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救援,只能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根据这一规定,贵HA1781拖车擅自上高速拖车的行为是违法的,我们有权利制止它。“这仅仅是一种制止行为,不属于扣车,那就没有必要开具手续。”该负责人说。

 

    就此,记者咨询了贵州铁力律师事务所的任明胜律师。任律师说,三穗高速路政的行为是扣车行为,因为路政中队的行为让拖车在其控制之下,造成了车主不能对拖车进行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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