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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自定最低消费 不足10元不刷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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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8-15 14:55:2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本港记者) 近日,宋先生持医保卡到凯里一家药房买药,没有想到提出刷卡要求时遭到了拒绝。营业员解释说,宋先生所购的药物不足10元钱,刷卡很麻烦。8月14日,黔东南州医保办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药店擅自给刷卡设置“门槛”,这是一种违规行为。

 

    据宋先生介绍,8月12日晚,宋先生走到凯里天一商场附近的顺民药房,从柜台上取下了两瓶价值6.5元的药。

 

    之后,宋先生拿出了“黔东南州职工医疗保险卡”结账,但意外地遭到该药店值班营业员的拒绝:“我们有规定,购药不足10元不能刷卡。”宋先生追问是谁规定的,营业员说是店老板规定,因为消费太低,还要转账,很麻烦,药店连打印纸的成本都赚不回来。听了这样的歪理,宋先生气得七窍生烟,悻悻离开了。

 

    针对宋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首先持卡对凯里市区一些医保定点药店进行了暗访。其间发现,为医保刷卡行为设置门槛的现象并不鲜见。

 

    在新时代大药房,记者拿了一盒治头痛、晕车、蚊虫叮咬的清凉油,之后拿出“黔东南州职工医疗保险卡”到总台结账,但是遭到了拒绝。记者质疑,营业员解释说:“1块钱的东西太少,都不够我们上打印纸、开机的钱,根本就赚不到钱,而且还要转账,要刷的话,满了10块钱才可以。”


    在静安大药房,记者从柜台上取药后提出刷卡要求,但也因药物价值不到10元而遭到了拒绝。此外,康之美大药房的规定是所购药物价值不足5元,不予刷卡,“门槛”有所降低。

 

    “这种为医保刷卡行为设置门槛的做法是违规的。”黔东南州医保办一负责人说。其称,黔东南州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推行医保政策,州政府有文件明确规定,医保刷卡不受数额大小的限制。该负责人表示,此前,医保办与各医保定点药店签订有协议,上述情况一旦查实,医保办将按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对违规药店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甚至取消其定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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