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一男子多次在凯里入室抢劫、强奸被害人,近日被黔东南州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凯里市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介绍,2007年3月至10月,嫌疑人赵某(2001年曾因强奸罪被凯里市法院判刑5年)采取事先踩点、凌晨蒙面持匕首入室的方式,在凯里营盘东路、州府路等地抢劫、强奸4起。
黔东南州法院认为,赵某抢劫、强奸多人多次,抢劫数额巨大,且是累犯,社会影响极坏,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金先根 吴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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