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剑河:一学校购买试卷引发侵权纠纷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09-06-19 09:33:42  来源:金阳时讯-贵阳日报  

 

    核心提示:

 

    剑河县革东中学由于购买了几万元的试卷,而涉嫌侵犯著作权被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以下简称中国少儿出版社)告上法庭,而另一涉案公司贵阳金麒麟图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麒麟公司)也因涉嫌侵权被列为被告。

 

    近日,法院一审认为金麒麟公司、革东中学的行为均不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权,不应承担责任,故驳回了中国少儿出版社的诉讼请求。

 

    几万元买的试卷引起“侵权”

 

    2008年7月20日,剑河县革东中学与王某签订一份《订货合同》,合同载明,革东中学向金麒麟公司购买《单元达标AB卷》,共计款项4.3万余元,合同加盖了金麒麟公司的印章。后经鉴定,该印章不是金麒麟公司所使用的印章。

 

    事隔几个月后,革东中学便向金麒麟公司支付9.2万余元的款项,其中包括购书款。之后,王某分两次从金麒麟公司转走该笔资金。

 

    据中国少儿出版社诉称,该试卷是由其出版发行的。2008年12月,经出版社反盗版人员发现后核实,革东中学使用的试卷为非法出版物。之后,贵州省黔东南州新闻出版局对革东中学进行检查,发现有涉嫌盗版的英语试卷600余份,部分已使用,执法人员暂扣了300余份。

 

    中国少儿出版社认为革东中学与金麒麟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并给自己带来负面影响和经济上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故请求法院判令金麒麟公司和革东中学停止侵权,并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13万余元。

 

    两被告同时“喊冤”

 

    革东中学一听所使用的试卷涉嫌“侵权”,觉得很“冤”。诉称金麒麟公司的代表王某曾经告诉学校,其所销售的试卷是自己花钱请老师出题的。而且学校不具备专业鉴别真假的能力,根本不知所购买的试卷侵犯了中国少儿出版社的著作权。而且学校使用该试卷是为教学所用,并未出版发行,中国少儿出版社应追究发行者的责任。

 

    而另一被告金麒麟公司在整个庭审中一直否认王某是其公司员工。并诉称公司从未委托他人与革东中学签订过销售试卷的合同,也没有印制中国少儿出版社享有著作权的出版物,故公司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也未获得任何利益。

 

    中国少儿出版社一审败诉

 

    就此案,法院经过认真审理后认为,《订货合同》上所加盖的金麒麟公司的印章是假冒的,是王某个人行为,与金麒麟公司无关。而金麒麟公司收到购书款后,该款又被王某取走,这说明金麒麟公司是将账户借给王某使用,若该借用账户的行为造成中国少儿出版社的损失,则应属另一侵权法律关系,与本案的著作权侵权无关,故金麒麟公司不承担侵权责任。

 

    据承办该案的法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它权利……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该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限制。”

 

    在本案中,革东中学购买使用了中国少儿出版社享有著作权的盗版的该批试卷,是为了学校课堂教学使用,且提供了合法来源,并未侵犯著作权人的其它权利。故革东中学主观上并无过错,不构成侵权,不应承担责任。

 

(张薇)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农村心酸标语:读完初中再打工(组图)
下一篇:麻江加强摩托车综合治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