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故意放火烧山致损30多万黄平1村民领刑7年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09-06-17 09:25:1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特约记者 张正特)近日,黄平县人民法院在一碗水乡现场开庭,公开宣判该乡故意放火烧山的村民伍某某有期徒刑7年。

 

    据介绍,伍某某2006年任组长时,因其督建的水渠垮塌而被村两委扣发组干补贴,2008年其又为女婿修建猪圈盗伐林木,被乡林业站罚款1000元。怀恨在心的他于今年3月21日21时许,酒后窜到该村世行林地大树桩、烂田弯、小依田三处分别故意放火烧山,烧毁林地面积165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多万元。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药鬼”住店次日暴毙警方称注射毒品过量
下一篇:户主有家难回消防官兵“凌空”解困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