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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汉强奸学前班学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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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6-11 09:35:5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金先根)记者10日从凯里市检察机关获悉,一醉男强奸学前班学生后,竟称“自己酒后一无所知”。日前,这名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据介绍,今年1月10日,凯里市一学前班女学生领成绩单后回家,在经过被告人张某家时在张某家的漏水管旁边洗手。酒后的张某见被害人后,顿生邪念,遂将被害人抱进自己的房间内奸淫,造成被害人轻伤。

 

    凯里市检察机关受理本案后,于4月28日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本案被告人张某自始至终矢口否认其犯罪事实,并称“我醉酒了,什么事都不知道”、“有证据你们就判我”等。经司法机关审理,依法收集相关证据,足以证实张某的犯罪行为构成强奸罪。

 

    日前(5月25日)凯里市人民法院根据刑法“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和刑诉法“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等之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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