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施秉县消防部门接到举报称:“位于城关镇花园一居民住宅的三楼一个名叫宏远的网吧,无证营业。”
接到举报后,施秉县消防部门立即派消防监督人员前去监督检查。经查该网吧是一个名叫周某的湖南人开的,面积87.5平方米,有31台电脑,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没有灭火器、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没有经过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在该网吧上网人员的满座,并且大部分是未成年的青少年,一旦发生火灾,很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恶性事故。根据新《消防法》规定,施秉县消防部门当即传唤该网吧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取证。考虑到网吧设在居民住宅楼,并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施秉县消防部门对网吧采取了临时查封措施。
经过调查取证,施秉县消防部门于6月1日对网吧进下达了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决定。这起行政处罚是施秉县消防部门运用新《消防法》开展的首例消防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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