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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积案一朝解锦旗送来表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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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5-06 11:13:2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张希才 刘琳)2009年5月5日,雷山县唐某等四位申请人扛着一面“严格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向雷山县人民法院走去,他们要去感谢县法院为他们执结一件长达7年的积案终于得已执结。


    2002年初,申请人唐某、侯某某、朱某某、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向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雷山县人民法院裁决,由向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唐某等四申请人共计人民币7690元。判决生效后,因向某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人唐某等四人于2002年6月10日向该院申请执行,要求向某某履行法律义务。在执行过程中,向某某拒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该院决定对向某某罚款人民币1000元,但执行人向某某因无可供执行财产。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雷山县法院运用科学发展观将该案作为重点执结案件。

 

    在执行过程中,该县法院领导多次到西江与当事人协商,并三次召集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经多次向被执行人向某某作思想工作后,其认识到此次清积工作的重要性,并积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在规定期限内将所欠款支付给申请人,从而使长达7年的积案得已执结。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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