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记者 姜秀波)为加大宣传黔东南的力度,鼓励多出优秀新闻作品,中共黔东南州委宣传部将面对州内各县市委宣传部、州直有关单位、驻
据悉,此次评选的新闻作品宣传对象明确为黔东南,应在2006年内在主流媒体刊播过,报送评选时间截至2007年2月底前。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