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记者 黄桂花)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黔东南州政府采购办与监察、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制定了“裁判员”和“运动员”强化政府采购工作。
首先,在资金支付上,建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行政府采购资金集中支付,有效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理顺体制,实行“管采分离”,改变了以往“裁判员”和“运动员”不分的现象,批准建立了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4家中介代理机构,实现了门类齐全且相互竞争的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竞争体系。
三、强化了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评审工作。
四、规定中介代理机构编制好招标文件后,要送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审定批准后方可发布公告;建立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行州县资源共享。目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拥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各类人才150多人,并实现了州县资源共享。
五、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先后制定了《黔东南州政府采购纪律规定》、《黔东南州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制度》等规章制度,以切实规范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六、加强采购监督检查,杜绝暗箱操作。州政府采购办、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的监督检查,对规避政府采购的,州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拒付资金,政府采购办、监察部门从严查办,并督促其重新公开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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