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巘同志在在法律援助岗位上长期从事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维权工作,在工作中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人为本、扶弱济贫的服务职能,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创新,积极为我州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我州妇女儿童信访维权工作做出了大量的贡献。2002年至2003年被台江县委评为“优秀公务员”、2002年被台江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2年被台江县妇联评为“巾帼建功模范”、2009年被州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被州评为“优秀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