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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跑分”洗钱牟利,“跑”出来的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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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1 10:01:34  来源:凯里市人民法院  

不用起早贪黑
 
不用熬夜加班
 
办几张银行卡、刷刷流水
 
就能轻轻松松赚钱
 
真有这种好事?
 
两男子“跑分”牟利

最终“跑”出牢狱之灾
 
  近日,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跑分洗钱”的刑事案件。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至4月,被告人杨某某为“赚钱”铤而走险,明知洗钱是违法犯罪行为,却依旧通过某网络软件接洗钱任务,提供银行卡帮助犯罪分子“跑分”洗钱,同时还联合罗某某、周某等多次找人提供银行卡配合取现、转账,涉案金额超32.2万元。经查,被告人罗某某提供的银行卡关联他人电信网络诈骗案。
 
 
法院判决
 
  被告人杨某某、罗某某提供银行卡“跑分”洗钱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罗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法官提醒
 
  “跑分”是一种洗钱行为,本质就是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为他人代收款,再转到指定账户将赃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为。该行为可能涉嫌的罪名包括但不限于洗钱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跑分”平台通常打着“高额返利”的信息骗取个人支付信息,常见的“跑分”方式就是通过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的方式进行。一旦参与“跑分”挣钱,沦为诈骗团伙的帮凶,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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