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晚上21时40许,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照常在辖区开展违停治理,在拱桥巷路段对违停的车辆进行了贴单处罚;8月31日早上,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发微信朋友圈对交警贴单的执法行为进行辱骂。
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锁定了发朋友圈辱骂交警的当事人顾某某,并到其家中找到了他。顾某某对其在微信朋友圈上发文辱骂交警的行为供认不讳。
当民警告知顾某某,发文辱骂交警的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时,顾某某意识到了事件的严重性,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十分后悔。
辱骂交警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大量传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挑衅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目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顾某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在微信朋友圈散布虚假信息,传播谣言或者诽谤、辱骂他人都属于违法行为。民警在此提醒,接受行政处罚时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等方式提出。微信时代,每个人都是自媒体,“朋友圈”不是“泄愤圈”。一旦触犯了法律,违法者必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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