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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街道的乡下可否按城市人口主张权利 律师:常年在城里务工就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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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6-25 13:53:1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记者 王晓) 今日上午,凯里杨先生来电咨询,亲人车祸遇难,现在面临一个很纠结的问题:死亡赔偿金是按农村标准索赔,还是城市标准?

  据了解,杨先生死去的亲人的居住在凯里某街道办的乡村,生前一直在市区做点小生意,很多年了。

  就此问题,今天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贵州贵信律师事务所的任明胜律师。任律师说,如果杨先生的亲人常年在市区做生意的情况属实,那可以按照城市人口待遇来主张权利的。居住在农村的人口面临两种情况可以按照城市人口待遇主张权利,那就是在城市居住一年以上和常年在城市务工。“杨先生亲人的情况,可以理解为在城市务工。”任律师说。

责任编辑:杨秀先【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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