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了《凯里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落实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政策,推进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15年7月7日,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凯府办发[2015]128号下发了关于印发《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凯里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80—89岁,每人每月补助100元;90—99岁,每人每月补助120元;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提高了我市高龄老年人基本养老水平。
二是出台了《凯里市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维护农村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5月25日,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凯府办函〔2016〕156 号出台了《关于印发凯里市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将有1800余名农村留守老人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和帮助。
三是出台了《凯里市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和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为有效缓解养老负担,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保持社会稳定。2016年6月2日,凯里市在黔东南州率先出台了《关于印发凯里市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和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经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评估为“轻度失能”的,每人每月补贴50元;评定为“中度失能”的,每人每月补贴70元;评定为“重度失能”的,每人每月补贴150元。
四是出台了《凯里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政策。2016年7月21日,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凯府办函〔2016〕215 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印发凯里市 70 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实施方案的通知》,解决了我市3万余名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最关心和最现实的问题。
五是出台了《凯里市养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年9月19日,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凯府办函〔2016〕337 号出台了《关于印发凯里市养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方案》以大健康产业发展为契机,整合资源加快新型养老产业建设步伐,加快凯里市养老服务业转型,拟在2020年底,建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形成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医养结合服务圈。
六是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凯里市老年人各项优待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2016年10月13日,凯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凯府办函﹝2016﹞355号出台了《关于印发凯里市贯彻落实《贵州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该《方案》将工作职责细化到了各相关部门。内容涉及舆论宣传、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制定政策等。
七是出台了《关于村(居)老年协会工作考核与评估试行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凯里市基层老年协会的规范化、制度化,让老年协会充分发挥作用,让日间照料中心得以正常运转。2016年9月20日,凯里市民政局以凯民通〔2016〕94号下发了《凯里市民政局关于村(居)老年协会工作考核与评估试行办法》。根据考评办法,得分在90分以上的可评为三星级老年协会,被省、州评为三星级老年协会的,可直接评为市级三星级老年协会。被评为三星级老年协会的,市民政局将从省级福彩公益金每月资助3000元作为老年协会组织老年人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资金补助。对三星级老年协会的优秀理事会成员,在每年“老年节”和“春节”两节对他们进行表彰和慰问。(杨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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