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人黄某某于2014年1月11日与贵州高投东南置业有限公司“未来城”商品房售房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由于信访人银行信用度过低,无法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导致交易失败。2014年5月,信访人根据购房合同中有关协议向东南置业公司要求取消商品房交易、退还购房首付款。东南置业公司同意办理退房手续,但以向地税部门缴纳税金为由扣除了部分购房款。信访人认为商品房交易未完成不应当缴纳购房税金,逐于2014年5月起多次到市房产、地税等部门反映要求退还税金,索要无果后又于2016年9月到凯里市信访局上访。
本着深入分析矛盾、剖析问题、积极调解的工作原则,市信访局积极组织市房地产事业发展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就黄某某信访案件认真调查了解。经查,在商品房预售中,地税部门为做好房地产企业税费监管征收工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购房手续办理时即收取房开企业缴纳相关税费,故未能全款退还给信访人。
2016年10月23日,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冯仕文同志亲自在州信访局接待了信访人黄某某,在了解事情原委后指示,由凯里市牵头,组织地税局、房地产事业发展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查找有关政策依据,合理退还剩余房价款。仅仅过去4天时间,州、市信访局即组织相关部门将信访问题成功化解。
11月7日,信访人黄亚萍在收到退回的税款后,专程来到凯里市信访局,将一面表达诚挚谢意的锦旗和感谢信,送到工作人员手中。(凯里市群众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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