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关于征收电池、涂料消费税的通知,凯里市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消费税征收政策,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此举对凯里市构建绿色环保型社会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按照国家规定,征收电池、涂料消费税自2015年2月1日起正式执行,对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税,税率为4%,同时对部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电池、涂料实行免征优惠。
根据上级要求,凯里市国税局逐户核实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实纳税人的名单,认真做好税种登记工作,及时完成了首月申报征收工作。今后凯里市国税局将加强电池、涂料消费税日常管理,确保辖区税收征管到位、干部培训到位、对外宣传到位,推动国家电池、涂料消费税政策在凯里辖区落到实处。(唐英 李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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