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巨额家产过户未成 老丈人将原女婿推向被告席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5-03-06 09:19:27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3月4日,凯里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外公、外婆状告女婿的案件,在此案中,未满18岁的外孙被列为了第三人,引发社会热议。庭审当天,旁听者不少,法庭内可谓座无虚席。

  外公状告女婿?外孙被列为“第三人”

  据介绍,凯里市民杨子胜与姚馨原是夫妻,2011年1月25日协议离婚。2014年4月16日,姚馨因病去世,她在录音遗嘱中指定由78岁的父亲姚文清和79岁的母亲杨连香继承自己的遗产。

  这些遗产包括位于凯里经济开发区内的三间门面和凯里经济开发区瑞莲山庄B栋一单元6—A的房产,总价值120万元。

  但是,在过户过程中,杨子胜被指“不配合”,最终被推上了被告席。他和姚馨的儿子小青(化名)被列为了第三人。

  庭审中,姚文清和杨连香因年事已高,未出现在法庭上,由姚述敬、姚述霖(系姚文清孙子,小青的表哥)代理。小青也没有在法庭的被告席上出现。

  尽管如此,杨子胜显然很难接受儿子成为“第三人”的事实,他多次强调说:“他还小,还是学生,这些事情,怎么能让他参与,这只会让他受到更大的伤害。”

  原告姚文清的代理人说,原告方最初并未将小青列为第三人,但法院需要查明一些事实,只好将其追加进来。“第三人和被告是有区别的。”这位代理提醒说,在他看来,杨子胜错将“第三人”理解成“被告”了。

  据了解,小青出生于1997年8月5日,是凯里一中的学生,被列为第三人时实际年龄未满18岁。

  “亲情闹僵?实在不该”

  在此案中,原告姚文清、杨连香夫妇指责杨子胜拒不配合他们办理配合财产的过户,已严重侵权。此外,二原告还要求法庭确认前述财产归其所有。

  据了解,2011年1月25日,杨子胜与姚馨协议离婚,这些财产归姚馨所有。

  姚馨去世后,在医院当着儿子小青以及三名值班医生的面,立下遗嘱,自己拥有的财产,由父母继承。

  庭审中,杨子胜对上述提及的财产归姚馨所有未有异议。但他对一些细节进行了说明。

  杨子胜说,半山别墅的三间门面,在他和姚馨离婚时,明确归姚所有。但离婚至今贷款一直由他偿还,至今已归还本息4.4万余(离婚时尚有贷款10万余元),谁要继承姚馨的财产,就得将这些钱还给他。

  “另外,我对姚馨留下的遗嘱也有异议。”杨子胜说,姚馨在遗嘱中多次提到他本人的名字,“但当时我并不在场,这份遗嘱是否合法值得商榷”。

  据了解,杨子胜一直都有这样的看法,姚馨作为孩子的亲妈,没有给他留下相应财产,这实在令人困惑。

  就杨子胜提出的问题,原告方的代理人当场作出了回答:有三位医生在场,他们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录音遗嘱是有效的。

  杨子胜是否存在不配合财产过户的情况呢?

  就此,他的回答是,门面的过户目前是办不成的,因为它还是贷款的抵押物,贷款尚未结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是不能办理产权转移或过户手续的。“已经结清贷款的商品房过户我不会去,但也不会有异议和阻拦。”杨子胜说。

  3月4日庭审持续了一个上午,杨子胜显得十分伤感。他说:“亲情闹到了今天这一步,实在是不该。”之前,当天,法院试图调解,但未果,此案将择期宣判。据了解,之前,有网友通过微信公布了这起外公状告女婿和外孙的案件的开庭时间和基本案情,并称“这将是法与情、情与理、财富观、人伦观、价值观的冲撞”,引发广泛关注,所以庭审中,旁听者济济一堂。此外,还有多家媒体的记者到庭上旁听采访。(刘宇亭)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上一篇:龙场镇七措并举开展好春节期间人口和计划 生育服务工作
下一篇:男子涉嫌套取补贴被拘 检察机关认定罪名不成立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