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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法院制定《关于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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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1-04 14:03:5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的精神,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保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经凯里市法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凯里市人民法院关于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规定》。

  该文件对凯里市法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封存的条件、封存程序、查询事项等相关事项作了具体的规定。特别是明确了被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除司法机关办理案件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日常生活中,未成年人可能因一时失足误入歧途,而一旦贴上“犯罪”这一标签,就会极大的改变其一生的命运,在升学、就业等人生关键点上,都将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从而导致他们因社会歧视、人生无望而变得思想波动、心理扭曲,甚至自甘堕落重新犯罪。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有助于帮助那些真正痛改前非、洗新革面的未成年罪犯卸下心理枷锁,找回自信,为今后重新正常的读书、生活、就业扫除障碍,促使他们更加珍惜国家、人民给他们的一次自我救赎的机会,主动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回到正确的人生道路之中,成为社会有用之人。(毛秀芸)

责任编辑:许世芳【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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