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性农房保险调研组一行5人到我州调研

在线投稿 投稿信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投稿QQ:449315
时间:2011-07-13 08:59:18  来源:  
据黔东南政府网消息 为探索建立政策性农房保险制度,由民政部、住建部、保监会等部委组成的国家政策性农房保险调研组一行5人,在国家民政部救灾司副司长李保俊率领下,于7月6日至8日...

 

    据黔东南政府网消息 为探索建立政策性农房保险制度,由民政部、住建部、保监会等部委组成的国家政策性农房保险调研组一行5人,在国家民政部救灾司副司长李保俊率领下,于7月6日至8日,到黔东南州雷山县、剑河县就当前农房保险开展情况、运行机制、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省民政厅救灾处长杨济銘,省财政厅、住建厅、保监局、人保财险公司有关负责人,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辉、州民政局局长杨宗荣陪同调研。7月7日下午,调研组在州政府西楼1号会议室召开了国家政策性农房保险调研座谈会。会议由省民政厅副厅长甄燕驰主持,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胜勇、州长助理胡良温、州民政政局、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凯里市、雷山县、台江县、剑河县和铜仁地区松桃县民政局局长参加会议。

  调研期间,李保俊副司长一行先后到雷山西江、剑河革东交东等地实地考察农村居民住房状况和农户参加农房保险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情况。在西江,调研组重点对农户参保和农村房屋安全情况进行调研,参观了气势恢宏的千户苗寨山地吊脚楼建筑景观。在剑河交东今年“1.14”火灾事故灾后恢复重建现场,当了解到受灾农户通过政府捆绑危改补助资金、政府救助资金和农房灾害保险理赔资金的支助,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得到增强,在较短时间内基本住房得以恢复重建时,李副司长一行对当地政府采取的恢复重建措施表示十分满意,对农房灾害保险在恢复重建中发挥的补充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座谈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甄燕驰、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杨胜勇、剑河县、松桃县民政局局长向李保俊副司长一行分别汇报了全省、全州以及县级开展农房保险工作情况,省、州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农房保险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提出了推进农房保险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在听取了汇报和发言后,李副司长首先肯定了我省、我州推行的“政府补助推动,农户自愿参保,公司市场运作”的农房灾害保险模式,对各级政府的关注重视,基层民政部门、保险机构的辛勤付出以及农房保险取得的成效予以了好评,指出开展农房保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生工程,农户拥护,社会认可。将商业保险引入灾害救助工作当中,分担灾害风险,形成与政府救助互为补充的灾害救助体制机制,是减灾救灾工作关口前移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的有益探索。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关于“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在西部贫困地区,特别是在黔东南农村火灾高发的少数民族贫困山区,由于历史、地理、民俗等方面的原因,农村住房大部分是木质结构,而且居住密集,防火等级低,抗灾自救能力弱,火灾频率高,推行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加快探索和创新灾害救助手段与制度,是农村困难群众灾后住房恢复重建的迫切需求,是政府救助重要的补充措施。强调各级政府要正确处理好政府救助与灾害保险的关系,不能因开展了灾害保险,而削弱政府救助的投入,要通过开展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来弥补救助资金的不足,扩大救助资金总量,增强灾后恢复重建能力;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财政部、民政部印发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不能将救灾资金变相为农户参保保费的补助。要积极探索推行全省、全州统保,扩大保障面,实现全覆盖,降低保费费率,让利于民,使农户获得更大的利益。

 

【收藏】 责任编辑: 林仕海
进入社区 »酸汤社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