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吴昌雄)为进一步激发全县各级各单位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推进人口计生良性发展,今年,黎平县出台了一系列人口计生工作奖励办法,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黎平县人口计生工作奖励办法即《黎平县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一般户夫妻绝育奖励办法》、《创建无生育政策外多孩乡镇活动奖励办法》及《创建无生育政策外村(居)活动奖励办法》三个奖励办法。
《黎平县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一般户夫妻绝育奖励办法》明确规定,对依法生育的双女户,在及时率内自觉主动落实绝育措施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在及时率外自觉主动落实绝育措施的,一次性奖励1500元;对依法生育(除双女户外)的计划生育夫妻,在及时率内自觉主动落实输卵管绝育措施的,一次性奖励400元;在及时率外自觉主动落实输精管绝育措施的,一次性奖励200元;在及时率外自觉落实输精管绝育措施的,一次性奖励100元。
《创建无生育政策外多孩乡镇活动奖励办法》规定,对实现无生育政策外多孩的乡镇奖励20万元,其中奖励乡镇10万元,奖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各2万元,奖励计生党政分管领导各1.5万元,奖励计生办、流管办、计生站负责人各1万元,对连续实现无生育政策外多孩的乡镇,其奖励标准每年递增10万元;
《创建无生育政策外村(居)活动奖励办法规定,对实现无生育政策外的村(居)奖励标准:1000人口(含1000人)以下的村(居)奖励1000元;1001至2000人口的村(居)奖励5000元;2001至3000人口的村(居)奖励10000元;3001人口以上的村(居)奖励20000元。这一系列奖励办法实施,鼓舞了广大计生干部的热情和激情,为该县计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激发计生工作的潜能和动力。这些办法的出台一定使该县计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提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