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规定商业活动不得邀请州委州政府领导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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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1-24 13:27:07  来源:  
本港讯(杨勇罗茜)近日,黔东南州委办、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事务性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要求:各类商业性活动,不得邀请州委、州政...

 

    本港讯(杨勇 罗茜)近日,黔东南州委办、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事务性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要求:各类商业性活动,不得邀请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出席、题词题字、发贺电贺信等。

    通知要求,会议涉及部署州委、州政府一个时期重要工作,涉及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涉及重大节庆、纪念日且影响广泛,涉及州委、州政府授奖、表彰的,可以州委、州政府名义召开,其他能由部门或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不以州委州政府名义召开;各部门布置总结本系统业务工作、贯彻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的全州性会议,部门自行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州委、州政府召开的专题性会议,或以州委、州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由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县市负责人参加。


    通知要求一般性部署工作的会议,应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尽量合并会议;一般不在会议中安排文艺演出、联谊活动;以州委、州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部门会议、各类专题会议原则上安排半天时间;会场的安排和布置要简洁大方、讲求实用、节约开支,从严控制各类会议经费使用。


    在文件的发送上,通知要求要控制发文数量,提高质量,除重大工作部署文件外,每个文件不超过5000字,各县市报送州委、州政府的请示、报告不超过3000字;各级各部门制发的文件,要根据文件内容合理确定发文范围;除州委办公室根据州委授权可向下级党委行文外,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县市党委以及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发布指示性公文;各县市所属部门、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文件、简报不得直接报送州委、州政府或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


    通知还要求要进一步减少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要改进新闻报道,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出席州委、州政府安排的重要会议活动和下基层考察调研,可作一次性新闻报道;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出席部门和县市举办的会议或活动,原则上不作新闻报道;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不作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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