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女户不用愁明年年满55周岁者可领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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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9-15 09:20:23  来源:  
本港讯 (特约记者 唐光新)近日,黔东南州人口领导小组出台规定,从2010年1月起,对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和无子女户夫妇,实行养老、奖励救助,夫妇年满55岁开始享受养老金,享受自然...

 

    本港讯  (特约记者 唐光新)近日,黔东南州人口领导小组出台规定,从2010年1月起,对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和无子女户夫妇,实行养老、奖励救助,夫妇年满55岁开始享受养老金,享受自然灾害救助4000-6000元,丧葬补助1000元,医疗救助6000-8000元,子女高考入学奖励1600-4000元。 

 

    养老保障规定:农村独女户、二女户,无子女户夫妇(夫妻曾经生育子女,但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的;从年满55周岁开始,直至本人亡故,第一年度领取计划生育养老金80元;每年每人增加10元,直至增加到每人每月300元为此。实行一次性发放。 

 

    自然灾害救助规定: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二女户和无子女户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袭击造成家庭财产损失时,家庭房屋财产损毁在80%以上的为一级救助对象,损毁在50%以上但不足80%的为二级救助对象,损毁在50%以下的为三级救助对象。对一级救助对象、二级救助对象,州、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分别各给予3000元和2000元的救助;对三级救助对象州、县分别酌情给予1000元以下的困难补助。

 

     丧葬补助规定: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二女户和无子女户家庭,夫妇死亡的,州、县人口计生部门各按死亡一人分别给予1000元对其家庭进行补助;女儿未婚死亡的,州、县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各按死亡一人分别给予1000元对其家庭进行补助。 

 

    医疗救助规定: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二女户家庭和无子女户家庭,夫妻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治疗费家庭承担部分在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州、县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各给予3000元的救助;治疗费家庭承担部分在5万元以上的,州、县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各给予4000元的救助。 

 

    高考入学奖励规定: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女儿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被录取为“一本”、“二本”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州、县人口计生部门分别各给予2000元、1500元和800元的奖励费。

 

【收藏】 责任编辑: 龙彦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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