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第八期)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经申请人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发布第八期执行悬赏公告。
一、被执行人基本身份信息:
赵元江,男,1965年8月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道九巷村,公民身份号码:37072319650809XXXX。
二、执行案号:(2021)黔2601执恢34。
执行标的:100万元。
三、悬赏内容:查找被执行人赵元江名下财产(沃尔沃车辆一台,车牌号:鲁GS7099;宝马车辆一台,车牌号:鲁VD680W)。
四、悬赏期间:2021年9月19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
五、悬赏金发放条件: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控制车辆,申请人承诺将执行到位资金的30%奖励举报人。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刘法官
举报电话:0855-8069470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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