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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免、缓”社会保险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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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01 10:23:2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免、缓”社会保险费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发展,特别是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支持中小微企业保经营、渡难关,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帮扶政策,凯里市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减、免、缓”社会保险费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全力推动全市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实。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黔人社发〔2020〕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发〔2020〕10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至12月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半征收2至6月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市已受理减免养老保险费企业1866个16591.61万元;减免失业保险费企业1861个727.34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企业1900个638.83万元;三项社会保险费2-12月份共减免17957.78万元。

  二是全力推动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实。按照省、州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全面推动凯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作,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经社保机构批准,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为6个月。2020年,凯里市总计受理缓缴单位228家、缓缴金额2291万元。(龙先华)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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