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2021年4月I7日接李某(女,65岁)报案被诈骗,经了解核实|今年3月,李某微信接到一好友申请,加成好友后。对方自称是北京人、海洋工程师,现在马来西亚上班。在网络上交往一段时间后,对方称想跟李某一起生活,但需要公司颜导同意并且其女儿在美国,需要接来一起居住。李某加了对方女儿和所谓的公司领导微信后,所谓的公司领导以请假需要给公司钱为由,要求支什25000元钱,已经被对方花言巧语和自己对美好生活憧憬哄骗了的被害人李某,借钱给对方转了过去。在对方要求李某或付交通费之后,李某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被骗;
案例二:2021年4月20日接李某(女,31岁)报案被诈骗,经了解核实:李某在4月初接到一短信称李某在对方那里购买了早餐机,加了对方微信后就被拉进一个刷单群。出于好奇,李某点击群内链接后下载了一个名叫“美的”的刷单APP,在利益的驱动下,李某在此APP内剧了11单、共计28万余元,发现不能提现后才意识到被骗。
警方提醒:不轻信,不点击、不添加、不转账。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转账、不转账、不转账。
凯里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7日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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