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显示,大妈在马路中间的隔离带往马路边走时手上就拿着装着花的塑料袋,一边走一边看隔离带花坛,似乎还在找哪些花好下手。
视频显示,远远地就可以看见,大妈双手在“花坛”里忙活,看到有人来,才抽出双手走到花坛一侧佯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但塑料袋里装的植物暴露了她“偷花”的事实。面对拍摄者的镜头,大妈几次侧身避开,用手遮挡。
据了解,2015年,凯里市将月季和映山红定为市花。数万株高杆月季花分布在城区各干主道、街边、游园等。每当进入4月份,凯里瞬间变成了花的海洋,引吸路人驻足观看拍照,住在这样的“花园里”,凯里人的生活让人羡慕不已。
而像视频中出现的花坛“偷花”行为只是个别现象,绝大多数凯里市民非常享受在人行道上,在广场上,静静欣赏着这一簇簇花开的美好里,且行且喜。特别是韶山南路一段“鲜花大道”,更是让每一位驾驶人觉得赏心悦目。“小心点,不要伤到花...”与花合影的市民相互提醒,用她们的话说:“花很美丽,但是这个美丽是大家的,是园林工人辛苦付出呵护换来的,所以我们更应该保护好这么美的花朵,为大家展示最美的凯里画面。”
擅自盗花偷挖绿化带的植物是违法行为!
相关新闻
2010年8月30日,合肥市长江中路三孝口原红旗饭店处的游园内,23棵树木被拦腰砍断。当年9月5日,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许峰、黄家云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的规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刑事拘留,庐阳区检察院提请逮捕。
12月27日,庐阳区人民法院对三孝口毁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许峰、黄家云被判故意毁坏财物罪,拘役5个月;汪昌清、高家奎被判故意毁坏财物罪,拘役4个月,缓期6个月执行。据悉,三孝口天桥东北角绿地树木的恢复和养护在判决生效后将立即开展,许峰、黄家云交纳的56820元赔偿款将全部用于恢复和养护工作。
小编也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绿化带的植物是属于公共财物,擅自破坏公共财物属于违法行为。请个别凯里市民停止这种不文明而且违法的行为,做文明凯里人。希望大家能够爱护城市绿化,懂得“绿化环境人人有责”的道理,共同守护凯里的这份美好。也呼吁广大市民看到有人当“采花大盗” 时,敢于做一个“多管闲事”的劝导者,传递遵纪守法、爱护环境的正能量,做文明凯里人。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